『國際專題:家長們 讓孩子冒點險吧!』

2005.2.25
【策劃、編譯 / 李淑菁】

 台灣中小學的戶外教學有一個特色:避免上山下海,因為一旦學童安全發生問題,沒有任何一個老師或校長,擔負得了人命安全的重責大任。因此,許多學校戶外教學的場所往往是遊樂區、博物館、植物園等「安全性」高的地方,這樣的限制無形中也縮小了學生探索自然環境的機會。

 英國中小學這幾年來,因為一些意外的發生,讓許多教師不但減少學生戶外教學的機會,連地點的選擇也以安全為第一考量。英國教育當局注意到了這個問題的嚴重性,日前教育部秘書長凱利(Kelly)宣誓鼓勵學校多多進行學生戶外教學活動,他也宣稱將於今年9月公告相關的法令,只要校方或教師能確保戶外教學執行過程無誤,一旦意外發生,將可免其刑責。

戶外教學意外 教師將免責

 英國教育技能部秘書長凱利日前宣佈一項新的戶外教學活動聲明,保證讓每一個學童都有戶外教學的機會;同時,這項聲明也解決了老師們的憂心,因為以前在戶外教學活動中一旦發生意外,可能遭到起訴。

 有關這項聲明的完整細節內容將在今年9月正式公布,其中也將包括給教師參考修正過的行動綱領。

 行動綱領將保證未來每一個學童在學時,至少有一次近距離的戶外教學活動;鼓勵學校與其他學校或社區活動中心合作辦理活動,以簡化申請流程;此外,綱領中將設定安全行動準則,也確保每一次的戶外教學都具教育意義。

 其中最重要的是有關教師刑責的規定。綱領中將規定,倘若教師依循著行動綱領,一旦學生發生意外事故,老師將可免除責任。

 在幾個月不斷地與教師工會仔細協商之後,這項聲明也受到大部份原本反對戶外教學者的歡迎。教師工會擔心一旦戶外教學活動有任何差池,會員太容易遭受法院任何可能的法律行動戕害。

 凱利說:「大部份學校是有提供一系列的戶外教學活動,藉此來豐富課程內容、建立學童信心,也增加孩子的技能。然而,據我們了解,還有一些學校太看重校方對學生的責任,對戶外教學顯得過度小心。」

 她接著說:「我們想要確保兩件事,第一,所有的老師都有信心繼續提供戶外教學的機會;第二,有關課外教學活動的每一個人,包括家長在內,都要瞭解到他們自己的權利與責任。」

 全國女性教師聯合會秘書長吉特士表示,她希望這項聲明能引發法令上的轉變,確保教師免於法院的審判。政府這項措施也將使得該聯合會放棄原本抵制戶外教學的既定政策。

 吉特士說:「這聲明聽起來像是在正確的方向上跨出真實的一步。我很高興這項聲明不但解決了聯合會一直關注的一個問題,也是為我們的關懷點,但卻一直被政府忽略作一個有效的辯護。」原來就在上一週,英國一位下議院議員就曾批評女性教師聯合會抵制戶外教學的立場。

 吉特士補充說,全國女性教師聯合會一直希望在組織戶外教學活動這個事情上,地方政府能在公文流程處理上多負點責任。

 政府的這項聲明也受到全國校長聯合會秘書長大衛哈特的支持。他說:「我們必須去除一種想法,不要以為一有戶外教學,就擔心可能隨時收到法律信函。只要遵守一定的處理程序,老師們沒什麼好怕的。我們無法承擔起讓戶外教學消失的遺憾,就因一些本身不公義的理由!」

 據統計,英國每年約有7百萬名學生參加過戶外教學活動。

資料來源:台灣立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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