§幼兒教育§

 

幼兒教育 幼兒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礎,在重視並倡導幼兒及早接受教 育,是當前世界各先進國家教育發展的趨勢。 近年來由於經濟繁榮、民生樂利,加以小家庭制度的形成, 年輕一輩的父母忙於工作,無暇照顧幼兒,因此幼稚園迅速增加 ,輔導幼兒教育健全發展,便成為各界關切的重點。茲將當前幼 兒教育所面臨的問題及因應對策,分述如後:

回家的方向

  • 一、降低幼兒受教年齡至三足歲,提高就園率至百分之八十以上 幼兒教育可說是台灣地區各級教育中較弱的一環。依我國現 行幼稚教育法規定,幼稚園收受年齡為四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兒 童,然而受到幼兒心理學發展、社會快速變遷及家庭結構改變之影響,此項規定,需深入檢討以因應當前教育與社會的需求。
    今後本部擬透過修法程序,將幼兒受教年齡,由現行四歲降低至三 歲,以符時代潮流。 我國幼兒之就園率,依本部八十三年教育統計指標顯示,三 歲至五歲幼兒組在學率(僅包括立案幼稚園),八十一學年度為 百分之二十三•五八,八十二學年度為百分之二十三•六九;如 將已立案托兒所計算在內,三歲至五歲幼兒組在學率,八十一學 年度為百分之四十•三○,八十二學年度為百分之四十•四六,與歐美先進國家幼兒入學比例高達百分之八、九十相比,顯見我國幼兒接受教育的機會仍有待增加。
    因此,本部將透過增設山地、離島及偏遠地區幼稚園,利用 國小空餘教室增設國小附幼(含特教幼兒班),增加現有國小附 幼班級數及鼓勵私立幼稚園等措施,期使三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 幼兒就學率,於公元二千年以前達百分之八十以上,屆時我國幼 兒教育之發展將邁入新境界。
  • 二、提高幼教師資至大學程度,強化教師專業知能 我國幼教師資,一向由師範校院培育,民國七十九年以前, 幼教師資培育仍為專科程度,為提昇幼教師資水準,台北市立師 範學院於七十九學年度創先設立幼兒教育系,而後其他八所師範 學院也先後設立。 為全面提高幼教師資至大學程度,今後幼教師資之培育將朝 下列方式積極辦理:
    1.請九所國(市)立師範學院擴大辦理現職幼稚園教師學士 學位進修班。
    2.鼓勵一般設有教育學程之大學校院開設幼兒教育課程,供 有志者選讀。
    3.改進現行幼教系課程,加強理論與實務性知識的結合。預 計於公元二千年,多數幼教師資都具有大學程度,媲美先 進國家。

回家的方向

  • 三、增設公立國小附設幼稚園,擴大幼兒入園就學機會 目前國內幼稚園多數設在都市地區,主要原因在於家長有強 烈意願送子女接受學前教育,所以招收學生較無問題。
    然而部分私立幼稚園,每一學期的學雜費、點心費和交通費等,對中下階層家庭而言,仍是沉重的經濟負擔;考諸歐美先進國家,已將幼 稚教育列為學校教育一環,是故,大幅增設國小附幼,為學前教育往下紮根,實有其必要性。
    本部的構想,一方面鼓勵因學齡人口流失而大量減班的小學 ,利用空出的教室增設附幼,使原本缺乏幼稚園地區的幼兒,也 有進入公立幼稚園就學的機會;另一方面鼓勵各縣市增設公立幼 稚園,讓幼兒有更多的入園就學機會。透過這兩方面的努力,使 都市或鄉村地區的幼兒,都有機會接受高品質的幼兒教育。
  • 四、增設身心障礙幼兒教育班,提供學前特殊兒童教育機會 早期介入是目前特殊教育的主要趨勢。特殊幼兒及早接受教 育,對其未來的社會行為和人格發展將更有幫助。
    惟目前學前教 育因非屬義務教育,故不論師資、醫療服務均較缺乏,導致學前 特殊兒童接受教育機會的不足,而僅限於特殊學校附設幼稚部、 實驗性質之國小附設特殊班及社會福利機構附設或專設之醫療中 心等,很難滿足特殊兒童的需要。 因此,學前特殊幼兒教育可說是當前幼兒教育較弱的一項, 基於教育機會均等的精神,也應讓他們有充分受教的機會,故本 部將協調各縣市分區成立身心障礙幼兒資源班,並給予經費補助 ,使這些特殊幼兒能得到更好的教養和發展。
  • 五、設立幼教行政專責單位,有效推展幼教工作 現階段公私立幼稚園有兩千四百多所,學生人數達二十三萬 五千多人,有關幼教之行政工作與計畫業務推展至為繁重,然而 我國並無幼稚教育專責機構之設立,除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第三科 設有幼稚教育股以外,其餘如臺灣省政府教育廳第四科、高雄市 政府教育局第三科或地方縣市政府教育局,只有一、二人兼辦幼 稚教育行政事務,影響幼稚教育之推動。
    為有效推行幼稚教育工作,健全幼稚教育發展,將請各級教 育行政機關儘速設立幼稚教育專責單位和專人,處理幼稚教育之 活動。同時,所屬社政範圍的托兒所,亦擬協調有關單位,加強 配合輔導管理。

回家的方向

  • 六、輔導各縣市幼兒教育資源中心,支援幼兒教育發展 當前的幼稚園或托兒所,不論在環境或設備方面,均有改善 的必要。就公立幼稚園園舍而言,大多利用國小空餘教室,往往 年久失修;私立幼稚園則多利用公寓建築之一、二樓,室、內外 空間狹窄,多數不能完全符合幼稚園設立標準。此外,遊戲設備 亦不盡理想,不是不足夠,就是不實用,或者待修,尤其在偏遠 、山地區域更是嚴重。所以,給予這些幼稚園積極輔導,是相當 必要的。
    今後,除了辦理公私立幼稚園評鑑外,將逐年專款補助各縣 市成立幼兒教育資源中心,辦理下列工作:
    1.蒐集幼兒教育之教具、教材、媒體等,以提供轄區內幼稚 園參考運用。
    2.辦理各項師資活動、親子活動及研討會或觀摩會等,以加強 幼稚園之間和幼稚園與家長間的聯繫。
    3.輔導公私立幼稚園,協助其充實設備。
  • 七、增進幼稚園教師進修機會,激勵教師士氣 幼稚園教師工作時間長、工作負擔重,待遇也不高,尤以私立幼稚園更是明顯;使得很多幼稚園教師流動率偏高,再加上進 修管道不暢通,深深影響到幼稚園教師之工作精神,的確值得正 視。 為了提昇幼稚園教師工作士氣,本部將擴大辦理在職進修, 使每位幼稚園教師均有接受在職研習機會。研習方式,除了於師 院或相關院校修習學分外,短期在職進修如三天、一週或一個月 等,亦宜加強辦理。 至於在職進修的課題,則擬著重於下列類型:
    1.各類新知
    2.幼教老師自我成長
    3.幼兒行為評量及輔導
    4.教學理論與實務
    5.幼教新趨勢 幼教老師工作負擔重,復以社會變遷急速,教師角色不斷變 化,藉由在職進修,培養教師應變能力,並使幼教老師在其職業 生涯中,藉由在職進修接受終身教育,激勵其工作士氣,當為今 後本部工作重點之一。
  • 八、訂幼稚教育法,研議分訂幼兒學校及幼兒園設置標準,促進 幼兒教育之健全發展 私人興辦幼稚園,依法須經所在地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, 始能辦理招生,然就目前幼稚園發展情形而言,未立案之幼稚園 約在百分之二十左右,影響到合法立案幼稚園發展。
    事實上,未 立案幼稚園環境設備是否符合規定,教師品質是否合乎水準,均 不無疑慮,很難保障幼兒接受適當而良好的學前教育。
    因此,本部將積極促請地方教育行政機關輔導未立案幼稚園 依有關規定申請立案。對違規及未立案幼稚園,則限期改善或加 強取締。此外,為因應時代與社會變遷及實際需要,將適時修訂 幼稚教育法等相關法規,研究分訂幼兒學校及幼兒園設置標準, 以鼓勵私人興學並健全幼兒教育正常發展。

回家的方向

  • 九、增進幼稚園與國小教育之銜接,提高兒童學習和生活適應 幼稚園與國小教育係屬兩個不同階段,前者屬於學前教育, 後者屬於初等教育,兩者無論在教學目標、課程內容、教學方式 、上課時間、學習評量、家庭作業等各方面,均有其差異性。 而現今幼稚園與國小的銜接,多以幼稚園適應小學的方式來 解決。具體而言,幼稚園為讓幼兒在入國小前有心理準備,多於 畢業前一個月,比照國小規定每節上課時間,此一方式卻仍難完 全符合幼兒變換環境應有的心理需求。 因此,台北市為改進幼稚園與國小銜接之缺失,正積極試辦 「幼稚園與國小一年級教學銜接實驗研究」,本部認為此一構想 甚佳,故今後將朝下列方向努力:
    1.鼓勵省(市)擴大試辦「幼稚園與國小一年級銜接計畫」。尤其山地、偏遠國小學生數甚少,可試辦幼稚園與國小一年 級混合教學計畫,在不增加經費的情況下,讓幼兒提早接受 教育。
    2.規劃在職訓練課程,增進國小教師對幼稚園與國小一年級銜 接的專業知識。
    3.逐年充實國小低年級班級基本設備。
    4.各校普設幼稚園後,加強幼稚園與小學之間教師、設備、課 程、活動的相互交流。
  • 十、研究及發展幼兒教育課程與教學之參考資源,充實教學內涵目前幼稚園教育中,無統編教材或教科書,其教學參照本部 訂頒之「幼稚園課程標準」,然課程標準中,諸如課程的編製、教材的編寫等,均僅是提綱契領的規定,致目前一般幼稚園須仰賴坊間教材進行教學。
    本部為充實幼稚園教學及活動資源,未來 將加強研發幼兒課程與教學之參考教材,提供老師運用。 此外,對於落實幼稚園安全教育,加強教師危機處理能力,及加強生活禮儀教育等,本部均將繼續開發各種教育手冊,充實幼教老師專業知能。
    結 語 幼兒是民族的幼苗,良好的幼兒教育可以促進幼兒的充分發 展。上述十項策略係就制度、行政、師資、課程、教材及教師進 修、福利等方面,以全方位的角度進行規劃,期能為我國幼兒教 育開展新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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